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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成立30周年庆祝大会5月盛大举办

时间: 2015-03-25 11:37 来源: 中国木材网 点击次数: 2290

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文件

中木协字〔2015〕26号


2015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行业年会

暨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成立30周年

庆祝大会通知

    各会员单位、专家及各省市木材、木门、地板、红木协会(商会):

    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自1985年5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成立,至2015年5月已成立30周年。经历了由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多重体制变迁,行业的变化与快速发展,铸就了现今的木业辉煌。为了广泛宣传协会成立30年来行业发展的历史成就,扩大协会国内外影响力,促进木材与木制品行业及会员企业持续健康发展,根据六届五次理事会决议,本着精简会议,节俭办会的原则, 决定2015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行业年会与协会成立30周年庆祝大会同期举办。会议将全面总结30年来木业行业的辉煌成就,表彰推广优秀企业和功勋人物的先进经验,推动我国木材与木制品产业转型升级。会议还将结合国内外新形势,邀请国内市场经济及业内权威专家、龙头企业负责人作专题演讲,为木业行业和企业在 “新常态”形势下如何发展壮大指点迷津。现就会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会议内容

    1.2015中国木材与木制品行业年会暨庆祝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成立30周年大会。会议主要内容是总结中国木业30年及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成立30年以来的发展成就,提出木业行业及协会2015年发展思路;表彰中国木业30年(木材与木制品)百强企业和百名功勋人物;颁发中国木业30年媒体推动贡献奖、中国木业30年木制品辅料(机械设备)贡献奖等。

    2.首届中国木业发展论坛。会议将邀请国内市场经济及业内权威专家、龙头企业负责人作专题演讲。

    3.同期举办以下会议

    (1)2015年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木地板流通专业委员会年会暨2015年地板30家产品质量与售后服务双承诺新闻发布会。

    (2)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木材进出口商分会年会。

    (3)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红木流通专业委员会年会。

    (4)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木材市场专业委员会年会。

    4.同期举办以下活动

    (1)发布《中国木业30年》书籍;

    (2)发布纪念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成立30周年视频;

    (3)产业链面对面贸易洽谈会;

    (4)企业新产品、新技术、新工艺发布会;

    (5) “全国木制品可追溯信息查验标识”及电子商务推介会。

    二、组织单位:

    1.主办单位: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

    2.协办单位: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各专业委员会

    3.特邀支持媒体:

    特邀中央电视台、人民网、新浪网、搜狐网、搜房网、网易、亚太传媒、腾讯亚太家居、中国木材与木制品网、中国木材保护网、中国木材与木竹制品检测网、《中国建材报》、《中国建设报》、《中国房地产报》、《中国质量报》、《中国绿色时报》、《中国消费者报》、《中华建筑报》、《北京晨报》、《北京晚报》、《新京报》、《国际木业》、《木材工业》、《林产工业》、《林木机械》、《居舍·中国门窗》、《门窗世界》、《中国木材与木制品》等媒体。

    三、时间、地点、联系方式

    时间:2015年5月17日下午13:30—20:30开会

    地点:北京京西宾馆第一会议室

    京西宾馆是党中央、国务院举行高规格大型重要会议的场所,有着中国“会场之冠”的美誉。坐落在北京西长安街,与军事博物馆隔路相望。十八届四中全会等历史性会议都曾在京西宾馆召开。(具体地点:北京市海淀区羊坊路一号,乘地铁1号线在军事博物馆站出站过马路即到,驾车由东向西可走复兴路到新兴桥调头。)

    报到时间:京外代表5月17日上午10:00报到,京内代表5月17日下午13:00报到。

    报到地点:北京京西宾馆会议楼1层大厅。

   联系方式:北京京西宾馆联系电话:01068536633-560003(接待处联系人:江宁,手机13901280858)。

    会务组联系方式:010-68392603

    联系人:龙 珠 手机13671360313

    谢春林 手机13426447412

    四、参会人员

    本会会员企业及有关木材进出口、木材与木制品交易市场、木门窗、地板、红木、人造板、防腐木、工程木、木雕、装饰薄木(木皮)、家具、整木家装等木材与木制品生产、经营企业;木材与木制品机械设备、涂装、辅料企业;木业科研、专家、学者;相关媒体、国际友人。

    (会议规模控制在500人。)

    由于预计参会人员较多,为便于安排,请将参会回执于2015年4月20日前传到协会秘书处,持港澳台及国外身份证件代表需4月10前请将参会回执传到协会秘书处。按照宾馆要求,首次进入宾馆凭协会发的会议通知原件。请各位代表报到时务必携带协会发的本次会议通知。

    五、会议收费

    每位收取会务费1000元(含会议费、资料费、食宿费)。

    六、典型推荐及广告宣传

    百强企业、百名功勋人物由企业自荐和各专业委员会、联盟推荐,经协会组织专家评审产生。入选企业将在全国相关的主要媒体(视媒、网媒、纸媒)同时宣传展示。

    与会议相关事宜,以及有意作大会特别支持或在《中国木业30年》纪念册、视频里作企业特别宣传、刊登广告的,请于2015年4月10日前联系协会秘书处,联系电话:010-68392603,传真:010-68392652。

    附:1.中国木业30年(木材与木制品)百强企业申报表

        2.中国木业30年(木材与木制品)百名功勋人物申报表

        3.中国木业30年木制品辅料(机械设备)贡献奖申报表

        4.参会回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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