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份,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共开展日常巡查和夜间常态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120余次,发现违法企业21家,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1起,已立案处罚21起,其中包含3家 板材生产企业。
临沂市兰山区杰凯板材厂
属 地:兰山区
法人代表:张传迎
违法行为:
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,已按照规定使用污染治理设施但未规范运行。
处罚决定:
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,并处罚款。
山东贝菲亚新材料有限公司
属 地:费 县
法人代表:蒋文昌
违法行为:
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,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;
处罚决定:
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,并处罚款。
临沂友瑞木业有限公司
属 地:费 县
法人代表:郑胜涛
违法行为:
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,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。
处罚决定:
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,并处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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